《化工和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准则》解析

发布时间:2026-07-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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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mem.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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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急管理部组织制定的强制性行业标准《化工和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准则》(AQ 3067—2026)于近日公告发布,自2026年9月30日起实施,适用于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有储存)企业,化工(含医药)企业,核心是精准判定化工和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的判定情形。

图/安全生产行业标准

准则构建七大维度53项判定情形,覆盖人、机、料、法、环全链条。重点从业人员为首要关口,明确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须考核合格,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高风险岗位人员学历与专业资质硬性达标,无证上岗直接判定重大隐患。设计与规划强调源头本质安全,无正规设计、安全防护距离不达标等均属重大隐患。工艺技术聚焦 “两重点一重大”,重点监管工艺装置未实现自动化控制、系统无紧急停车功能等均属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设备设施要求重大危险源罐区配备紧急切断与安全仪表系统,淘汰落后危险化学品生产工艺技术设备。生产运行作业安全严控异常工况、特殊作业审批、气体监测等关键环节。安全管理刚性约束许可、变更、责任制等,确保管理闭环。

准则核心逻辑是预防为主、源头治理、精准防控,统一判定尺度,解决以往标准模糊、执法不一问题。对企业是自查整改的 “红线”,对监管部门是精准执法的依据,倒逼企业落实主体责任,系统性化解化工危化品领域重大安全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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