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执行住房城乡建设部注册公用设备、电气工程师执业要求的通知
各县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东营开发区建设管理部,东营港开发区建设交通局,省黄三角农高区建设发展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注册公用设备、电气工程师执业的通知》(建市规〔2026〕1号)规定,现就执行注册公用设备、电气工程师执业要求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压实执业责任,严格执行执业签章规定。自2026年6月1日起,工程设计资质标准规定的有关中型及以上工程建设项目的工程设计,应由注册公用设备(暖通空调、给水排水、动力)、注册电气(供配电、发输变电)工程师担任相应专业负责人。各工程设计单位要切实落实注册公用设备、电气工程师执业权利和责任,确保注册公用设备、电气工程师在工程设计文件专业负责人责任栏签字并加盖执业印章,对该专业的工程设计文件负责。
二、严守执业纪律,规范执业从业行为。注册公用设备、电气工程师要严格履行法定义务,恪守工程建设法律法规及标准规范,坚决杜绝在虚假、不合格工程设计文件上签字盖章。严格执行执业年龄限制,执业年龄不得超过70周岁,各相关单位要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强化人员资格审核,规范注册人员管理,杜绝“挂证”“代签”等违规执业情形,确保注册人员人证合一、在岗履职。
三、强化审图管控,严把施工图审查关口。自2026年6月1日起,全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要将注册公用设备、电气工程师执业签章情况作为重点审查内容。通过东营市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数字化审图系统(以下简称“数审系统”)报送的项目(时间节点以数审系统中工程登记日期为准),施工图审查机构要严格按照住建部新规要求审查注册公用设备、电气工程师签字盖章情况,重点核查执业印章号与从业单位一致性、执业范围与项目匹配性、签章位置规范性等内容,对不符合注册执业要求、未按要求签字盖章的设计文件,一律不予通过审查。各工程设计单位务必提前做好注册人员电子签章等准备工作,确保施工图审查报审工作顺利开展。注册公用设备、电气工程师执业签字盖章文件目录,严格遵照住建部通知附件执行。
四、明确资质要求,强化资质延续人员管控。自2026年6月1日起,工程设计资质延续考核注册公用设备、电气工程师。全市工程设计企业办理工程设计资质延续业务时,须严格对照工程设计资质标准,足额配备相应专业注册公用设备、电气工程师,确保注册人员专业、数量、在岗状态等完全符合资质标准要求。注册公用设备、电气工程师配备不符合相应资质标准要求的企业,工程设计资质延续一律不予许可。
五、加强监督执法,严肃查处违规行为。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切实履行监管职责,加大资质核查和监督检查力度,将注册公用设备、电气工程师执业行为纳入常态化监管范围。对设计单位、注册执业人员、施工图审查机构存在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强化信用惩戒,全力维护我市勘察设计市场秩序,保障建设工程质量安全。
东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2026年5月22日